关于在小学、初中、九年制学校开展写字(书法)教育征文评奖活动的通知 |
| 发表时间:2011-3-31 13:19:14 来源:北小实外校 编辑:胡涛老师 |
关于在小学、初中、九年制学校开展写字(书法)教育征文评奖活动的通知
1、征文内容:
写字(书法)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写字(书法)教育教学问题及对策研究;写字(书法)教育的特点、方法、规律的探索;写字(书法)课堂教学研究;写字(书法)教育特色建设或特长生培养;写字(书法)教育资源开发;写字(书法)教育评价。
2、征文要求:
(1)征文的内容及题目自己确定;
(2)写字(书法)教育实验学校和写字书法教育实验创建学校在3篇以上(新建小学、奎光小学、中兴学校、玉堂小学、柳街小学、石羊小学、崇义小学、天马学校、向峨小学、蒲阳小学、北实外),其他学校在1篇以上,多者不限。
(3)各校于5月1日前以校为单位报送教育学会。
(4)对征集的写字(书法)教育文稿,将评出等级奖,并在5月的写字书法教育研讨会上颁发获奖证书。
都江堰市教育学会
2011年3月28日
来源:北小实外校 编辑:胡涛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