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都江堰市第十九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一、参评成果的内容及要求:
1、2010年1月以来撰写的经验论文、教学实践的收获与感悟、教学反思、教育教学案例与教育教学叙事、调研报告、教改实验报告、校本教材、科普读物以及科研集锦与行动研究中的成果等,均属评奖范围。
2、强调真实有效的教育教学改革行为;体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倡导从自身实际出发的理性思考;观点鲜明,思路清晰,文句流畅。
3、在文章标题下注明作者单位、姓名、联系电话。
4、遵守学术道德,文责自负,严禁网上下载和抄袭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所在单位。
5、论文格式要求:
标题:黑体,三号
单位姓名:楷体,5号
正文:宋体,小四(正文中的要点为宋体四号,加粗)
二、交稿程序和要求:
1、交稿截止时间:2011年2月20日
2、教师参评成果材料由学校收齐,然后以校为单位打印好参评成果目录,须交电子文稿和打印件各一份,一次性统一报送教研室李冰处(我校电子文档发送到hutao0101hutao@126.com,打印件2月18日前交到教导处)。每份材料一式一份,交材料时须交评审费(经验论文、调研报告、教学设计、案例分析每项30元,实验报告、校本教材、科普读物、专著类每项40元。)
备注:我校要求45岁以下教师必须至少交一篇,并将全部报送教研室参加都江堰市第十九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
来源:北小实外校 编辑:胡涛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