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都江堰市第十八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
| 发表时间:2010-3-14 19:35:57 来源:北小实外校 编辑:胡涛老师 |
关于开展都江堰市第十八届优秀教育科研
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电教站、进修校:
为调动我市广大教育工作者和对口援建人员从事教育科研、教育改革和学术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服务和满足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决定开展都江堰市第十八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评奖活动。具体事项是:
一、评奖对象范围
我市教育工作者和对口援建人员2009年1月——2010年3月撰写(名括发表、交流和未发表)的经验、论文、调研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编写的设计方案、教材、科普读物等,均属评奖范围。
二、程序和要求
1、各校领导要高度重视这一工作,确定专人负责,作好宣传,认真组织和指导教师总结经验、撰写论文、提炼成果。
2、教师的经验成果材料由学校分管领导收齐后按学科和类别报送给相关教研员,也可由教师直接交给相关教研员。每份材料一式一份,交材料时须交评审费(经验、论文、调研报告、教学设计、案例分析每项25元,实验报告、校本教材、科普读物、专著类每项40元)。参评材料于2010年3月20日前交,过时不再受理。
都江堰市教育学会
都江堰市教研室
来源:北小实外校 编辑:胡涛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