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届评奖参评成果时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凡我市基础教育系统教育工作者正式出版(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的基础教育方面的学术专著、教育科普读物,以及经省级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公开发行的报刊或内部刊物上(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中)发表的论文、调查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经验总结等教育科研成果(以刊载时间为准)均属评奖范围。另外,虽未公开发表,但属上述规定时限内由成都市教育学会下属各专业委员会举办的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的成果,本届可以参评;不宜公开发表的调研报告、对策建议,确有较高社会价值和应用价值,已被县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并出具证明,也可参评。
(二)我市作者与市外作者合作,由我市作者任主编或副主编并由我市作者完成二分之一以上篇幅的研究成果,可申报参评,论文类成果第一作者是我市作者才能申报参评;交叉学科、新兴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成果,其内容偏重于普通教育的可以参评;公开出版的多人文章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以全书整体名义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论文单独申报;多卷本的学术专著,须待各卷出齐后,以最后一卷的出版时间为准申报参评;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参评。
(三)凡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属申报参评范围:各类教材(包括形式是专著,但在前言或后记中注明是作教材用的);文学作品;新闻报道;领导讲话、工作总结;年鉴、辑集的人物传略、回忆录及无研究价值的简单剪辑转抄资料书;工具书、译著和古籍整理;著作权有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研究成果;已获成都市、局级或以上级别优秀成果奖的研究成果。
三、评奖标准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选题有意义,内容有新意,理论与实际结合,对于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创见,有实效,对于当前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具有较大的指导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文字简明通顺,层次清楚,;论述充分,逻辑性强。
四、奖项及限额
(一)成都市第十三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二)一、二、三等奖数额为150项左右;优秀奖若干项。
五、申报、评审程序及方法
(一)成果申报
1、申报截止时间:2008年3月10日(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2、申报者填写《成都市第十三届基础教育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附样表,自行下载或翻印)一式3份,并提交参评成果一式3份(专著类交原件;论文类交1份原件,其它可交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包括发表报刊或论文集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未公开发表的论文类成果,还应交被县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并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或被成都市教育学会所属专委会评为一等奖的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