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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怎样参与解决孩子在校的矛盾纠纷

发表时间:2022-9-15 19:34:27 来源:灌州小学 编辑:信息中心 供稿:学生发展中心


      孩子,特别是正在上中小学的孩子,不算睡觉部分,在学校的时间比在家里的时间都要多,每天时刻都要和同学在一起,加上爱玩爱闹的天性,心理和思想都没有足够地成熟,和同学产生矛盾、出现纠纷在所难免。这种同学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可以说在校园里时时都在发生,处处都在发生。绝大部分是自生自灭,而且自生自灭的速度很快、效率很高,但也有时候会出现重要的矛盾纠纷,比如出现了比较重的肢体冲突和误伤,群体性或群体之间的冲突,有贵重物品的损失或钱的损失,这样一般就需要孩子家长出面协调解决了。家长出面解决孩子在校遇到的矛盾纠纷是一个很需要讲原则、考验思想水平和综合素养,考验处理事件能力技巧的事,处理得好,沟通顺畅,双方或多方容易达成一致,不致影响家长之间的关系,修复了孩子之间的关系,保持了与老师的良好关系,你好我好大家好,得到“多赢”效果。处理不好,孩子之间的矛盾升级为家长之间的矛盾,甚至家长与老师和学校产生新的矛盾,为孩子未来的健康成长埋下了隐患,没有任何一方会从一件处理不当的事件中得到好处。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和参与处理孩子之间在校发生的矛盾纠纷呢?需要把握以下要点:


      01、认识到一个前提,即孩子在学校与同学之间有矛盾纠纷是正常现象,“六月的天,孩子的脸”——说变就变。反过来也成立:孩子的脸,六月的天——时好时坏。“一会打闹一会和好”是常态,在校园里时时处处都在发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02、 孩子之间的矛盾纠纷99.9%不需要家长和老师参与处理,特别是不需要直接出面处理。有些事甚至孩子向老师家长报告,老师家长问明情况,简单给出一些原则和指导就足够了。因为孩子眼里的很多“大事”其实够不上什么大事,而且,孩子眼里前一分钟的大事,后一分钟可能他自己都忘了。这就像人手上拉了个小口子,或者人偶感风寒轻微发热,人有自我修复功能,能够自行解决。成年人不能用自己的眼光去升级孩子之间矛盾纠纷的重要性。

      03、正确地给孩子之间的矛盾纠纷定性。孩子之间,你打我一拳,我回你一脚,家长看来,很可能认为一是俩孩子在“打架”,二是谁挨了一拳一脚就是受了欺负。其实绝大多数情况下,这种行为准确的定性是“打闹”,甚至我们把它定性为一种孩子式的游戏、锻炼和交流感情都不能算错,这种定性的准确性远比定性为“打架斗殴欺负人”要客观而准确。定性定得对不对、准不准,对处理事情的思路方法至关重要。事件定性错了,就人为地升级了矛盾的严重程度和解决的难度。

      04、 平心静气地听孩子的陈述,不预判事实,不带先入为主感情色彩地询问,耐心分析,多方验证,得到最近于事实的情况和信息。孩子跟家长和老师陈述一件事,只要说得足够多,事实一定会理清。所谓孩子回避一些信息或者说一些不合于事实的话,原因基本只有一个,怕自己在事件过程中一些不符合老师和家长要求的行为受到责罚。如果我们明确表示而且真正做到只要他说真实情况,就不对他在事件中的不当言行进行责罚,那么孩子是会据实而说的。其他孩子的说法也是一样,只要他没有顾虑,都会说实际情况。只要不说真实情况,一定是他后顾有忧。有些孩子在为他人作证时会说不合于事实的话,对此我们不应简单地把它定性为撒谎,而应该想到他是认为自己在事件中负有一定责任,怕自己被牵连进去,而有意把责任加到别人身上,以证明自己跟这件事没关系。

      05、“疑罪从无”。没有证据的事与证据不充分的事一样,不能用怀疑和推判代替事实。比如孩子认为别人拿了他的东西,往往去讨要、质问,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容易引起争执,造成纠纷。家长也是一样,不能把这个孩子怎么说、那个孩子怎么讲作为你采取行动的依据,贸然采取行动很多时候都比不采取任何行动结果还要坏。

      06、要大事化小,不要小题大做。听到孩子的事,有的家长感觉了不得了,好像出了多大的事。其实,孩子之间闹矛盾,能有多大的事?成年人眼里的小事,可能是孩子眼里的大事;反之,成年人眼里的大事,可能在孩子眼里只是个小事,甚至用时髦的话说“那都不叫事,叫事就一会儿”。很多时候下,实际的情况是,当家长还沉浸在愤怒中的时候,很可能两个孩子已经前嫌尽忘,重归于好,又玩到一起去了。孩子之间的事应该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处理,不应该人为地扩大。过去的事应该让它过去,不必为了搀回面子而提出一些不具有可操作性的要求。所谓的面子,在孩子的健康成长面前并没有多大的实际价值。

      07、引导孩子回忆和多看同学之间没有发生矛盾时候的友好关系和愉快经历,会使孩子很快走出矛盾阴影和困境。先实实在在地举出几段同学之间很愉快的经历,再说眼前的矛盾纠纷,比如,你们不一直是好朋友吗?你看,上回你们一起去哪玩了多高兴啊;上回你有病在家,那小谁又来看你又给你送好吃的;那次你们组成小组参加什么比赛,还得了第一名呢。这样说会使眼前的矛盾快速淡化。

      08、 搞清两个前提性原则,一是孩子之间有矛盾纠纷,家长之间没有矛盾纠纷。二是家长出面的初衷是为了解决问题,不是争吵辩解甚至打架。很多家长分不清孩子之间的矛盾与家长之间的矛盾,甚至认为这是一回事,以至于“家长参与以孩子易于接受的方式解决孩子的问题”变成了“家长之间以成年人的方式解决家长之间的问题”,这是孩子的矛盾不能得到快速彻底解决的极为重要的原因。家长出面参与,是为了解决矛盾,一切言行都要围着这个目标转,都要为实现这个目标而服务,都要最大限度地有利于实现这个目标。而争吵、辩解、互相语言攻击甚至打架,都与家长出面的最终目的背道而驰、南辕北辙,结果必然适得其反、事与愿违。

      09、 双方家长不要在气头上直接对话交流,对孩子之间的事要“冷处理”不要“热处理”。郭冬临在小品《男子汉大丈夫》中有句经典的话:冲动是魔鬼。人在情绪激动时,难免言语过激,把本来没有那么大的事人为再放大了,得不偿失。

      10、如果双方都有足够的诚意,相信能够很快达成一致,可以选择自行对话沟通解决,如果双方诉求多而且高,对方不能接受,就要选择请老师和学校帮助协调解决。一是学生在学校出现的重要矛盾纠纷校方有帮助协调解决的责任。二是老师是双方家长孩子之外的第三方,所提看法和解决办法比较易于双方家长接受。三是老师、学校遇到类似情况比较多,也可以说经常遇到、经常解决,有丰富的经验,能协调得比较好。

      11、明确两个最终目标。最理想的目标,最好的解决结果,不是把眼前这件事摆平,而是两大目标:一是两个孩子和好如初,二是两方家长握手言欢。不要小看这两个目标,这里面有大思想、大道理。如果我们把事情解决完了,两个孩子不能和好如初,准确地说,这件事就不能叫彻底解决了。两个孩子和好,本不是一件太难的事,如果我们做不到,那就是我们成年人的能力水平问题。解决得彻底、到位,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甚至比不发生这件事还更有利。因为在处理这件事的过程中我们给孩子做了如何成功圆满地处理人与人之间矛盾纠纷的标准示范,以后孩子走上社会也就容易学会处理类似的事。如果我们处理不到位,那就是给孩子做了一个“半拉子工程”的示范,甚至一个失败的示范,孩子在这件事中没有得到有价值、有利于思想成长的经验和启示。

      12、关于物质损失。孩子之间打闹,经常带来一些物质损失,比如书本文具、眼镜手机、衣帽鞋子,等等。这些,总体原则是谁损伤谁家长主动承担。这也给孩子做一个“有责担责”的示范,让孩子增强负责和担当意识。受损方正常接受就好。如果损坏物品价值不高,或者受损方有能力并且愿意自己承担,也是可以的。总之,不要在孩子面前就物质的事过多争执。如果受损失一方婉拒了致损方的赔偿,那么,致损方应该适当给对方孩子一点其他礼物,以表歉意,以示友好和负责。

      13、关于身体损伤。误伤基本是孩子打闹最严重的后果。孩子之间很少有故意伤害,如果有,那是法律管辖范围,不在我们讨论之列。如果是皮肉之伤,假以时日,完全可以恢复如初,家长不必太过担心。如果是骨折等较重伤害,虽然会留下一些后续影响,但由于孩子处在成长阶段,治疗及时得当,一般也不会有严重的遗留问题。至于费用,当然跟物质损失一样,原则上按责任大小分担,具体看双方协商。如果数额特别大,可请专业人士帮助协商或寻求法律帮助。

      14、关于对孩子的责罚。我们反对任何情况下当场或事后私下对孩子进行体罚,因为,一,体罚从来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过孩子的思想认识问题。二,体罚证明我们家长没有能力用其他办法解决问题或让孩子转变,我再说句大白话,通过体罚来教育孩子是我们家长无能的表现。思想工作,摆事实、讲道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是有效的办法,但可能不会一次奏效、当场见效。这就说明,孩子的思想工作要做在平时、经常做,给孩子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遇到事的时候才能比较容易做。有事的时候,思想工作一次做不通,就多次做、坚持做,直到彻底做通。在这方面,家长要有耐心,不能希望三下五除二,一下就成功。

      15、孩子之间出了矛盾纠纷,不让两方孩子再接触,既不合情理,也不现实。啥叫解决问题?是修复、治疗,不是打破。俩孩子打架了,让他们今后不接触,事实上是做不到的。退一万步讲,假设真的做到了,孩子之间闹矛盾有纠纷是常事,今天跟这个有矛盾了,不接触了;明天跟那个有矛盾了,也不接触了,那后天再跟别人有矛盾呢?都不接触吗?那不是朋友越来越少了?那不是我们家长在努力在人群中孤立自己的孩子吗?

      16、任何时候不要试图用武力或武力威胁解决问题,武力和武力威胁,无论是孩子的还是家长的,从来就没有彻底而有效地解决过任何问题,反而会带来更多更大的问题。我们任何时候都没有理由这样教育孩子。我们不应该怂恿、暗示或默许孩子以武力解决任何矛盾纠纷。因为任何行动都对应一种结果和代价,有一天真正冷静下来,我们不会认为付出那样的代价是值得的。我们不要给孩子做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的示范,也不要引导孩子走这条路。一旦我们的孩子接受了这一不正确的理念,我们将时刻提心吊胆,永无宁日。说得直白点,孩子独自在外边求学,一打电话,家长就心惊肉跳,跟我们管安全的领导半夜接到油库加油站的电话的感觉差不多。

      17、关于寻求法律帮助。明显涉法的问题,当然要寻求法律帮助。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法律帮助,狭义上指报警、提起诉讼、聘请律师帮助。广义的法律帮助是指请懂法律的人士提供指导。有法律意识是很好的,但介于两可之间的事还是以在校方的协调下自行协商解决为好,因为这样代价小、影响小,尤其是负作用小。

      18、关于心理咨询帮助。这件事是非常重要的,遗憾的是,我们大多数家长还没有这种意识。总错误地认为只有得病了才应该进医院,心理出现大问题了才请心理咨询师帮助治疗。其实,我们要认识到,孩子没有明显的心理问题,我们就不要给孩子乱扣帽子,因为没病的孩子可能因为你给他扣上“有病”的帽子而真得上心理疾病。所以短暂的或轻微的情绪波动、心情低落,我们家长老师进行一些心理调适就可以。如果真出现了明显的心理问题,就要尽快带孩子去看心理医生,寻求专业的帮助和治疗。

      19、关于重视与配合老师。要真正尊重老师、相信老师、配合老师,重视老师不可取代的重要作用。老师每天带领孩子,见得孩子多,见得情况多,对孩子的心理和行为的了解比我们家长丰富、细致、准确得多,老师所处的位置和职业操守决定他比较客观,老师一般有丰富的处理孩子之间矛盾纠纷的经验。知道轻重缓急,善于拿捏尺度分寸。我们要据实向老师说明所了解的情况,不要用感情统领事实,以便于老师补充丰富他所掌握的事实。要耐心倾听老师的意见建议,配合老师一起做孩子的工作。不能要求老师全知全能,不能把教育孩子的责任全部推给老师。要认清孩子的事主要是孩子的事,除非有证据表明老师有明显失职之处,否则不要因孩子之间的矛盾纠纷追究老师的责任。要给老师足够的时间协调解决问题,不能要求老师按我们家长的意愿安排时间,要最大限度地避免对老师的正常业余生活造成干扰。对老师正常管理手段和语言要充分理解。不能要求老师对我们的孩子一句也不能说。有不同意见,要跟老师耐心平和地交流沟通,以使信息对称、互相理解,取得共识,从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长远发展出发联手实施一些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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